2.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自2019年5月-2019年10月的社保证明,如10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社保证明资料应当至少包含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保不予计算,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若项目负责人为退休后返聘人员,投标人需提供返聘劳动合同等证明文件;
(2)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备查;
(3)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备查;
(4)须提供工作经验证明为项目合同,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其参与项目的,还须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5)以联合体身份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方现有人员,联合体成员方提供项目负责人不得分。
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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